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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簡稱“優才”)於2006年06月28日公佈實施。旨在吸引高技術優才來港定居,獲批准的申請人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
優才分爲“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兩種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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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綜合計分制入境的人士,放寛逗留期限模式,由「2+3+3」年,改為「3+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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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計分制可以一次性獲得8年的居留簽證。
基本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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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 18 歲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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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要求
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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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品格
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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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能力
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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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學歷
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綜合計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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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計分滿分245分,80分即符合申請資格。
【成就計分制】
符合所列的其中一項要求,可獲取2 4 5分,不符合者則不會獲得分數,而不能取得分數的申請人,其申請會即時被拒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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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曾獲得傑出成就獎(例如奥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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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别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内頒發的終身成就獎)。
最新「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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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計分制下,擁有不少於3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如上市公司或全球企業2000強、世界500強和胡潤中國500強企業,可額外獲取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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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首次入境的逗留期限,首次以居留身分入境可由兩年放寬至三年。
申請步驟共7步,周期爲1-1.5年
步驟 1
評估簽約
遞交資料獲得檔案號>獲得原批信赴香港面試>獲得簽證大陸申請人>辦理D簽註登陸激活、辦理身份證>爲您進行評估,符合簽約標準後完成簽約。
步驟 2
遞交資料
文案收集資料後,進行全套文件整理審核,再遞交入境處。
步驟 3
獲得檔案號
全套文件遞交後,約1-2個月收到入境處下發的檔案號。
步驟 4
獲得原批信
獲得檔案號後,約9-12個月獲得申請通知,申請通過獲得原批信。
步驟 5
赴香港面試、獲得簽證
獲得原批信後主申請人90天内完成赴港面試,面試完成當場獲得簽證和正批信。
步驟 6
大陸申請人,辦理D簽註
大陸申請人,港澳通行證需辦理逗留D簽註。
步驟 7
登陸激活、辦理身份證
全部申請人登陸香港激活小白條,辦理身份證,可同一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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